第三次机会 阅 : 1250
运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,是建设质量信用的一个保障。
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,积极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建设,完善企业质量档案,完整、准确记录企业从成立到撤销的质量信息资料,反映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信用状况,为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提供可靠的依据。对名牌产品、免检产品生产企业,重点扶持;对质量不稳定企业,要实行信用预警机制;对失信企业,要以黄牌警示,建立企业失信惩戒机制;对严重失信企业,依法提请办理注销登记或吊销其营业执照,逐出市场。有了优胜劣汰机制,质量信用建设才有实际意义。
要制度创新,依法实施质量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发布,推动质量信用评价和应用,促进企业遵纪守法,遏制质量失信行为。要明确失信企业责任人的法律责任,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,并使这种不良记录跟随责任人相应的年限,因此,制度建设的合信是完善管理体制和奖惩措施。
要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,逐步推进个人信用建设,完善企业信用数据,营造公平竞争环境。针对质量违法行为,要加大惩罚的力度,不断完善对不守信用的惩罚措施。惩罚不但体现在法律法规的惩处,还体现在对企业质量信誉评定的影响、道德的谴责等方面,使惩罚的方式达到多样化。如建立“黑名单”制度,禁止失信人员开办生产企业等。法律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和强制力,质量信用建设必须以法律为保障。要加快制定和颁布有关质量信用的法律法规,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,保证质量信用者的合法权益,让质量失信者得到应有的惩罚。加快制度建设,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、利益导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,是当前解决诚信问题的治本之策。应当努力形成这样一局面:如果一个企业依法经营,它就感觉不到政府的存在;如果它违法经营了,政府就无所不在。
同时,要加强质量信用信息系统和信息硬件设施建设,打造质量信用数据平台,为质量信用建设提供技术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