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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假离婚”将计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? 重庆:暂未接到通知

中国网 阅 : 4701

      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、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公布《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促进住房金融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通知要求银行发放贷款时需区分首购房和首套房,禁止首付贷及假离婚,对于假离婚等弄虚作假的借款人,商业银行应当将其记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。

  根据该通知,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“了解你的客户”原则,加强首付款真实性审查,明确“客户的首付款不能来源于借贷资金”的底线,综合运用征信、首付款流水审查等方式,确切掌握借款人首付款真实资金来源状况。

  通知还要求金融机构做实“面签面谈”,充分核验借款人身份信息、工作和婚姻状况、家庭收入水平的真实性,禁止居民家庭借助“假离婚”、“假按揭”等行为办理按揭业务,对于书面承诺函不实的,以及“假离婚”等弄虚作假的借款人,商业银行应当将其计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。

  “离婚是真是假哪里那么容易查得出来?”、“到民政局办理手续‘依法离婚’,怎么算?”“以后买房又少条捷径”、“怎么定义假离婚,这恐怕是世界难题吧”……《通知》发出后立刻引起热议和吐槽,不少网友都对如何证明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表示了质疑。

  实际上,在现实生活中,太多的夫妻为了某种需要而假离婚,比如为子女上学,为卖房避税,为多买套房,为申请公租房等,动机五花八门。禁止假离婚后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借款,在有这类需求的市民中引起了不少争议。

  重庆是否也会执行该政策?昨日,记者咨询了市内各大银行工作人员,得到的统一答复为:“除了首付贷被禁止外,目前暂时没有接到关于‘假离婚’的相关通知,”,“如何界定‘假离婚’是很难制定标准的,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太大,大范围实施的可能性不大。”

 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现在许多夫妻依然选择通过“假离婚”购房或达到其他目的,开发商、中介等甚至主动提出让购房夫妻“假离婚”以达到购房目的,因此该政策实施无论从理论还是实际操作中都较难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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